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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393号提案的答复

责任编辑:admin 文章来源: 访问次数:1807 次 发布时间:2015-07-21

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

第393号提案的答复

 

刘庆武委员:

您提出的关于“改进沙澧河风景区管理的建议”的提案收悉,经与水利局、农业局共同研究。现答复如下:

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沙澧河风景区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。我委对您的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,认为您的方案提的非常好,实事求是的提出了我委在沙澧河风景区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,同时,对如何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,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,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管理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。

沙澧河风景区建成开园以来,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群众游览休闲、体育健身的首选之地,景区人流量日益增加,全市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沙澧河开发建设带来的美好成果。您提出的关于改进沙澧河景区管理的建议,沙澧河建管委高度重视,多次研究部署,采取多项措施抓好落实:

在景区所有水域范围内:

一是完善警示标志,加强宣传教育。我委通过报纸、电视台、景区广播系统、巡逻车广播等方式宣传拒绝不文明行为的意识,同时,在景区增加了大量宣传标识,呼吁市民文明游园,安全游园,严禁在泄洪河道内游泳。

二是加强日常巡查,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。委监察大队协同所在标段保安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,坚持每天巡查,对水源地保护区内游泳、洗衣、钓鱼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,对严重危害饮用水安全的行为,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。

三是及时清理河道,确保水质清洁。我们成立了专职河道清洁队,每天对河道进行全面排查,对河道存在的垃圾、杂草及时进行清理,同时加强两岸滩内景区的卫生保洁工作,确保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地面卫生、水质清洁。

四是开展联合执法,清理破坏水质的行为。与沙澧公安分局联合执法,严厉打击景区内非法捕鱼、电鱼、药鱼等行为。对网箱养鱼的情况,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劝导解释、宣传教育、清理整治工作,目前景区内非法捕鱼的现象已逐步减少,水域内没有网箱养鱼的情况。

在水源保护区内:

委监察大队、景区保安大队每月一次开展水源保护地专项整治行动。今年6月起,与市水利局联合行动,划分管理范围,对澧河水源地保护区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。随着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,我委负责的水源保护区内游泳、洗衣、钓鱼等不文明行为已得到有效治理。

如要彻底解决景区水源保护区内破坏水质的不文明行为,建议:参照千岛湖景区联合执法,集中整治千岛湖垂钓行为的实例,由市政府牵头,抽调纪委、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、渔政局、市场监管局、海事处、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办公,重拳出击,从重从严处理,也请您对此进行呼吁、支持。

感谢您对沙澧河风景区的关注和关心,也诚恳希望您持续关心、支持沙澧河开发建设,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。

 

 

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

 

联系电话:0395—2390756

联 系 人:高得崴

抄    送:市政协提案委  市政府督查室   


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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